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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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1
—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2017-03-17发布 2017-09-1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GB 2761
—
2017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2761
—
201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本标准与 GB2761
—
2011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应用原则;
———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 A限量要求;
———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
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删除了表1中酿造酱后括号注解;
———更新了检验方法标准号;
———修改了附录 A。
GB 2761
—
2017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
1、
黄曲霉毒素 M
1、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展青霉素、
赭曲霉毒素 A
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标。
2 术语和定义
2.1 真菌毒素
真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有毒代谢产物。
2.2 可食用部分
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
如谷物碾磨、
水果剥皮、
坚果去壳、
肉去 骨、
鱼去刺、
贝去 壳等)
去除非食用
部分后,
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
注1
:非食用部分的去除不可采用任何非机械手段(
如粗制植物油精炼过程)。
注2
:用相同的食品原料生产不同产品时,
可食用部分的量依生产工 艺 不同 而 异。如用麦类加工麦片和全麦粉时,
可食用部分按100%计算;
加工小麦粉时,
可食用部分按出粉率折算。
2.3 限量
真菌毒素在食品原料和(
或)
食品成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
3 应用原则
3.1 无论是否制定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
使食品中真菌毒素的含量达
到最低水平。
3.2 本标准列出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真菌毒素,
制定限量值的食品是对消费者膳食暴露
量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
3.3 食品类别(
名称)
说明(
附录 A)
用于界定真菌毒素限量的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标准。当某种真菌
毒素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
名称)
时,
则该食品类别(
名称)
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
有特别规定的
除外。
3.4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以食品通常的可食用部分计算,
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 指标要求
4.1 黄曲霉毒素B
1
4.1.1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
1限量指标见表1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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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国家标准食品中L82MKF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0GBzY4N4NZL82MKFY4hC8fUF991FZBL62MKFohUEAFzNDN9RrD9RN9RrNZL82MKFoMKZFEMFO4fKqGBN4NZL82MKF80Y4NZSL62MSL62M26TL6J8FLL6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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